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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夫:市場和國家之間的印第安小商販與墨西哥鄉(xiāng)民社會
司馬遷在《史記》的“貨殖列傳”論述了商業(yè)讓民富以及興商的治國之道。他將農工商虞放在同等的位置,“商不出則三寶絕”,商業(yè)流通是民富和民心歸順的基本保證。經商是極其靈活的,“故物賤之徵貴,貴之徵賤,各勸其業(yè)”,這邊的貨品貴,商人會從其他地方采購,這邊的貨品便宜,商人以高價在其他地方售出,且貴賤并不完全是人為操縱所致,遵循一定的市場規(guī)律,重要的是“財幣欲其行如流水”,保障商品流通的運行。商是依靠商人的營銷實現的互通有無和利潤滋長的市場交易。司馬遷感慨道:“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然而將商業(yè)放在鄉(xiāng)民社會的視野,浮現的是17世紀以來封閉的鄉(xiāng)民社會,與商品經濟交換相得益彰,乍看是“小資本主義者”,也可以看作是小農經濟嵌入國家政治和殖民經濟發(fā)生的復雜演化。它們表現出鄉(xiāng)民社會的多種形態(tài),而小資本主義的多樣性是農民在國家與市場的關系中的適應性選擇,創(chuàng)造出更具市場導向的生存之道。費孝通、沃爾夫、格爾茨、葛希芝等人均從他們各自的田野出發(fā),覆蓋了拉美、東南亞尤其是聚焦中國鄉(xiāng)村的小資本主義者經濟形態(tài),而忠誠于小資本主義與鄉(xiāng)民社會關系探討的,莫過于沃爾夫、格爾茨、葛希芝等三位美國人類學家。有意味的是,費孝通、林耀華、楊慶堃等人于1930年代就開始了鄉(xiāng)土社會的田野調查,形成了鄉(xiāng)村共同體的“百花爭鳴”理論盛景,通過雷德菲爾德等人的引入,正式提出鄉(xiāng)民社會轉型的命題以及“大傳統(tǒng)、小傳統(tǒng)”的認知框架,才催生了后來者例如格爾茨和沃爾夫基于東南亞爪哇和中美洲田野的鄉(xiāng)民社會的理論成熟。不可否認的是,他們是站在費孝通等中國鄉(xiāng)土社會先行者的肩膀上實現了人類學“向前一步”。
一、殖民經濟的晚近產物——鄉(xiāng)民社會

鄉(xiāng)民社會以家戶為構成基礎。家戶由丈夫、妻子和孩子組成,履行宗教、政治責任并維系家庭成員的生計。尤其是生計,正是因為宗教政治生活的參與問題是在家戶范疇提出并解決的,所以日常經濟決定就發(fā)生在家戶層面。如何更好地維持生計,計算盈虧,節(jié)省開銷,種什么作物更合理等等就是農民要算的“經濟賬”。這種家戶經濟行為很容易被西方學者用資本主義經濟理論來對待,沃爾夫對塔克斯(Sol Tax)形容印第安人的話:“小資本主義者”(penny capitalists)不盡同意,指出印第安人之所以區(qū)別于其他貧窮的非印第安墨西哥人或瓜地馬拉人是因為他在文化上區(qū)別于他們,強調他雖然在資本市場中不受限制地售賣產品,但他不是資本家,他的經濟目標不是資本積累而是在他的共同體的宗教和政治體系中維系并參與(Eric R. Wolf. Sons of the Shaking Earth,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59, p. 224)。他的首要目的是維系生存,一旦他從市場中獲得剩余,他會把剩余用于宗教儀式。他參與國家經濟的質量和商業(yè)農民、工業(yè)工人或企業(yè)家明顯不同。
其次,個體自發(fā)的經濟參與行為并非是“自由”選擇生產和買賣的結果,而是生產專業(yè)化的產物,這也就是沃爾夫后來在《鄉(xiāng)民社會》中所說的“環(huán)節(jié)市場”(sectional market):帶自己的產品到定期市場售賣,就像太陽系的星星圍繞太陽一樣,各自依賴其他社區(qū)成員所生產的產品,地區(qū)分散,各自形成各個的社區(qū)(艾瑞克·沃爾夫:《鄉(xiāng)民社會》,張恭啟譯,巨流圖書公司1983年版,第55頁)。正如沃爾夫所描述的,“可苦丘做陶器,塔拿可紡織龍舌蘭纖維,帕讓秋做木工和棉布,拿華壇紡織羊毛,烏染盤涂葫蘆,三塔卡拉德科波生產銅打物件?!庇〉诎彩袌隽宅槤M目、無所不包,是異質性的,而售賣東西的小販所屬社區(qū)則是高度同質性的,市場上出現的一個場景是售賣相似類型的小販們往往排成排,依次展示他們的物品。
二、前征服時期的中美洲歷史以及政權更迭
盡管墨西哥鄉(xiāng)民社會是西班牙殖民經濟的晚近產物,盡管它的土地耕作模式、生計獲得方式、宗教信仰和前殖民時以灌溉農業(yè)為中心的生態(tài)、地理和城市文明有著巨大的變化,確切說被殖民者切斷了印第安文明的文脈,不過豐富的印第安文明卻是高度雜糅的現代社會無法否定的共同體想象和民族性來源。
《撼動大地之子》基于沃爾夫1951-52年的墨西哥之旅,展現了中美洲前殖民時期的悠久文明以及中心與邊緣之間在動態(tài)中完成的國家統(tǒng)治過程。墨西哥王朝擴張經過了三個階段,到1500年在三角同盟關系之上實現了墨西哥霸權。和麥加的戰(zhàn)略地位相似,特拉克潘(Tlacopan)不過是特諾奇蒂特蘭城(Tenochtitlan)和德斯科科(Texcoco)之間的緩沖地帶(Sons of the Shaking Earth, pp. 133-134)。墨西哥王朝信奉的神是“左翼蜂鳥神”、四方神等,配合以壁畫、雕像和祭祀神壇建筑。沃爾夫在論述西班牙在墨西哥、中美洲地區(qū)的殖民進程中,設定了前(pre)和征服時期和后(post)的時間節(jié)點,時間坐標的移動和生產方式的競爭與變遷相互平行,而新技術的引入又成為生產方式嬗變的支持條件。但該書的敘述張力又來自生產方式和國家統(tǒng)治、意識形態(tài)之間的生成關系。他強調宗教神職人員等特殊專家在構建“精神文明”發(fā)揮的發(fā)言人(speaker)作用。他們需要思考:將每個多種多樣的神的化身函括進來,投射到最具函括性的神的化身,形成系統(tǒng)的萬神殿,使其具有普適的一致性和智識性(Sons of the Shaking Earth, p. 147)。萬神殿不僅包括神圣的宗教象征體系,還包括占卜體系以及解釋宗教教義的教派。不過帝國的獨裁在一神論的宗教統(tǒng)治意志的實現方面仍舊是有限的,西班牙殖民者征服新大陸之后,他們著手實現思想的征服,即天主教的改宗和滲透反而要比墨西哥王朝成功得多,至少實現了儀典的標準化(Sons of the Shaking Earth, p. 160)。福斯特將征服者的文化稱為“自成一體”的(sui generis)。在沒有“上帝”的新大陸土地上,天主教信仰傳遞新的思想和解釋、乃至因地制宜的宗教改革,當然離不開修道士(friars)的努力。
文明和民族性的形成同樣包含了內部復雜的族群關系,而這一復雜的族群關系在西班牙人進入新大陸以來發(fā)生的突變:西班牙侵略者運用騎兵、大炮和步兵團攻破了墨西哥古都:特諾奇蒂特蘭城,但是沒有印第安人的助攻,西班牙人是不可能贏得軍事勝利的。勝利果實很快被西班人吞噬:他們開始按照自己的目的行事,實現他們自己的目的,西班牙人開始和印第安人疏離并充滿敵意(Sons of the Shaking Earth, p. 156)。

三、烏托邦的征服與撤退
“我有土地、金子和印第安人”,很快,西班牙殖民者在安第斯山脈開采礦業(yè)、開墾適合做面包的谷物農業(yè)、發(fā)展畜牧業(yè)、在低地種植甘蔗、制作燒酒和chocolatl(一種熱可可飲料)、提取靛藍和胭脂染料、獲取獸皮和動物油脂、發(fā)展制造業(yè),不可避免地改變了土地面貌和“生于斯長于斯”的人與土地的關系。西班牙征服者通過東海岸的韋拉克魯茲(Veracruz)和西海岸的阿卡普爾科(Acapulco)將舊大陸與新大陸連接起來,搭建了跨越海洋的橋梁(Sons of the Shaking Earth, p. 186)。新大陸的開發(fā)給西班牙征服者帶來巨大的財富和權力,同時重塑了征服者和印第安人的關系,形成兩種用工制度:奴隸制和托管制,同時也是作為與西班牙宗主國皇室相關聯的貢賦制償付機制,人被當作商品,賣給礦場、糖廠和農場,被作為可消費的資源來使用。不過在勢如破竹的財富攫取和權力增長趨勢中,西班牙人遭遇了流動的游牧部落民眾,他們搶劫、襲擊西班牙人向北方邊疆挺進的堡壘,經過頭疼的鎮(zhèn)壓后,通往新墨西哥的大走廊落到了西班牙征服者的手中。礦場、畜牧養(yǎng)殖場和種植小麥和玉米的農場相互關聯而衍生出新財產樣式,聚集在高原地帶,廣袤無垠、人口稀薄,四周圍繞的是印第安狩獵和采集部落。自愿前往北方邊疆尋求勞動機會的是逃避城市、腹地貢賦制壓榨的自由民,“他們是可以被任何邊疆吸引的典型流動人群”,在這里出現了工資勞動,替代了以往的奴隸制。北方的擴張得益于大資本家、礦業(yè)、牲畜喂養(yǎng)和商業(yè)農業(yè)的日益富庶。由于殖民者在高原、大草原開辟的粗放型畜牧經濟,對印第安人已經習慣的依賴精耕細作密集型農業(yè)產生破壞,印第安人在食物獲得方面承受了巨大的犧牲,英國工業(yè)革命時期“羊吃人”悲劇同樣在這里上演,人與地的不平衡關系加劇。
被剝削的印第安人感受不到他犧牲的意義,僅僅在宗教形式上接受了天主教信仰,但從心底感受不到耶穌的救贖。更大的災難是印第安人無法對天花、麻疹、瘧疾等熱帶傳染病免疫而發(fā)生了大批量的疾病和死亡。西班牙人對金銀的貪婪和對礦產的開采是建立在印第安人的勞動剝奪基礎上的。16世紀末豐富的地表礦產已經被開采殆盡,西班牙人又增加勞力開采不那么容易獲得的礦石,礦業(yè)產量不斷下降。作為連鎖反應,礦業(yè)的副產品畜牧養(yǎng)殖陷入困境,食物供應經歷了平行的下降,西班牙殖民城市不得不建糧倉以度荒年。疾病和死亡奪去了豐收時期搶收和加工經濟作物所需人手,絲織業(yè)生產受到打擊并衰落,可可生產亦見證了相似的命運。伴隨無限擴張的泡沫爆發(fā),欲望驅使的無限財富的烏托邦夢想也一并破滅。
烏托邦撤退后的新大陸依舊延續(xù)著它的生活,然而又可以看作是金銀時代的衰退產物:作為征服者的工具——種植園(hacienda)和作為被征服者的工具——杜斯印地烏斯(republica de indios),即與被種植園經濟剝奪而又依附在其支配之下的偏遠的印第安鄉(xiāng)村群落,它們和種植園對勞力的支配方式:勞力償還債務(peonage)有密切關聯,只不過不是隸屬于種植園的農奴,而是周邊擁有一定宗教、政治權利的鄉(xiāng)村共同體。種植園一改以往向西班牙皇室納貢、服膺皇室利益的殖民地對印第安人力的控制方式,而是采用土地所有權概念,通過盡可能地剝奪印地安人的土地而實現一種近似本土“西班牙皇室容器”的殖民單位(西班牙語encomendero)。勞力償還債務的人身依附關系轉化為債務公司,由債務公司靈活雇傭季節(jié)性勞動力。在這種殖民經濟的秩序下,印第安人聚集地成為鄉(xiāng)村共同體,印第安人除了淪為農民(peasant)別無他法。
種植園衍生的印第安鄉(xiāng)村符合沃爾夫對鄉(xiāng)民經濟定義的兩個基本要義:1.剩余(surplus)用于償付宗教債務、履行宗教義務,因為宗教儀式在鄉(xiāng)村是輪值的,一個人有可能用兩到三年的勞動所得才能負擔得起由他發(fā)起的宗教儀式,宗教耗費又讓財富積累變得不可能,讓村民保持在“共享貧困”的平衡中。沃爾夫生動地闡釋了“宗教散財論”的鄉(xiāng)民經濟倫理。2.它是政治與宗教相互依賴的高度同質化的封閉社區(qū)。基于土地,鄉(xiāng)村共同體擁有司法裁判權,規(guī)定婚姻是族內通婚的,土地不得賣給外人,公地可以自由放牧,不得私設籬笆等種種限制。在后來的《鄉(xiāng)民經濟》中,沃爾夫將其明確命名為封閉式法人社區(qū)(closed corporate community)。
四、沃爾夫的鄉(xiāng)民社會的思想端倪與演進

往前追溯,沃爾夫在1957年發(fā)表的“中美洲和中爪哇島的封閉法人農民社區(qū)”一文中,將中美洲和中爪哇島的兩個封閉的農民社區(qū)進行比較,它們均是西班牙人或荷蘭人殖民的產物,并進一步抽象為經濟與社會的二元化(dualization):一個占優(yōu)勢的具有企業(yè)精神/企業(yè)性質的領域和一個受控的當地農民的領域的產物。它表現為農民自由出賣自己的勞動力,越來越依靠土地獲得“安全閥”,其結果是鄉(xiāng)民社會陷入勞動密集化的惡性循環(huán)。封閉的農民社區(qū)顯然是被設計出來的,二元化社會與行政領域的二元化高度契合,鄉(xiāng)民出賣自己的勞動力而被排斥到產生剩余價值的經濟生產之外,其解釋似乎只能是為了“更好地被壓榨”?!耙坏┒男姓芾碇贫乳_始運作,殖民者本身就發(fā)現,他們往往可以利用這種制度為自己謀取利益”(Eric R. Wolf. ”Peasant Communities in Mesoamerica and Central Java”, in Pathways of Power: Building an Anthropology of the Modern World,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1, p. 156)。有意味的是,格爾茨在《爪哇農業(yè)的內卷化》雖然論證了荷蘭殖民者對糖的需求是爪哇農業(yè)內卷化的根源,不過他更多地潛入爪哇灌溉社區(qū)內部發(fā)掘“共享貧困”的文化體系是如何作用于鄉(xiāng)民社會的觀念和行為的。沃爾夫和格爾茨于田野焦點的交匯、重合反而映照出他們對文化的認識分歧。
沃爾夫對共生的文化機制的觀點也包含著鄉(xiāng)民適應更大的市場體系擁有自我調節(jié)的彈性,不過這種彈性是有限的,它面對波譎云詭的市場變換的反應是滯后的。因此,在1966年出版的《鄉(xiāng)民社會》中,沃爾夫又增加了一個觀察維度:鄉(xiāng)民社會的結合方式。他將征服后的安第斯山和中美地區(qū),劃分為水平的/多元多線,垂直的/二元單線關系附加二元多線關系。這些社會“全都有利于法人社區(qū)結構的存在。在這些社會中,交換關系是經由互惠的勞動關系或環(huán)節(jié)市場體系。雖然網絡市場可能存在,但不是重要的”(《鄉(xiāng)民社會》,第116頁)。沃爾夫以更加包容性的全球視野討論鄉(xiāng)民社會的多樣性,其目標是更加細致地觀察鄉(xiāng)民社會與外在世界建立的復雜關系,不僅是衰退,而且還有生長和創(chuàng)造的跡象。關于鄉(xiāng)民社會的未來,沃爾夫論述了土地改革與農民的矛盾:土地一旦分給農民,農民就易于“抓著一塊不放”,這讓國家革命停滯不前。顯然,土地改革依據國家建設的現代化目標而變通、沒有統(tǒng)一的方案或模式。例如墨西哥革命的意義并不在土地革命,而是打破印第安人的封閉法人社區(qū),減少它們的獨立自主性,讓國家的政治機構和村落的政治組織者產生聯系(《鄉(xiāng)民社會》,第120頁)。不過鄉(xiāng)民社會的傳統(tǒng)并不會被全球化淹沒,沃爾夫以更加形象的比喻形容鄉(xiāng)民社會與國際市場的并存關系:“我們可以將市場體系想象為倒置的生日蛋糕,一層壓一層,雖然外在的市場網絡影響地方的交易,但并不能使它們完全解體”(《鄉(xiāng)民社會》,第64頁)。
沃爾夫將鄉(xiāng)民參與市場的經濟活動看作是鄉(xiāng)村社會不得不和外界打交道的衍生性功能,僅僅流露出初級市場的雛形,揭示了農村集市根植于鄉(xiāng)民社會的鄉(xiāng)土來源。而他所論述的社會、經濟的二元化并不僅僅是經歷了西班牙殖民的墨西哥社會的遺留特征,頗有啟發(fā)的是對中國城鄉(xiāng)結構二元化的結果——遷徙勞工的觀察,它不僅僅指的是農民工群體,它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對于遠離家鄉(xiāng)在大城市工作打拼生活的人而言,均多少具有社會、經濟二元化結構的特征,其區(qū)分是出賣勞動力被雇傭的程度、戶籍制度設立的隱性門檻以及祛除親族和人情關系的“無情”程度。但是無論遷徙勞工的階層包容度有多大,他們和家鄉(xiāng)土地的聯系卻是相似的,沒有土地,那就是房產,總要留著祖宗基業(yè)的瓦礫,為他們提供了規(guī)避大城市風險的穩(wěn)定和安全感,當他們這樣選擇的時候,他們從內心依舊難以割舍自己的鄉(xiāng)土羈絆。沃爾夫揭示了經濟、社會二元性根深蒂固的剝削屬性,不過對于中國的城鄉(xiāng)二元結構而言,又涂抹了綿密鄉(xiāng)愁的憂傷和情愫。概言之,沃爾夫1950年代伊始對鄉(xiāng)民社會的認識和探討,對于今天認識中國社會的草根經濟興衰仍舊是有益的理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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