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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斤荔枝內含400克冰袋,消費者投訴缺斤少兩要求退差價
樓瑤琳/東陽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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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消保委江北分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近日在一水果店買了一箱14斤裝的荔枝,內含冰袋400克,商家缺斤少兩,過度包裝,要求商家退賠差價。
江北分會工作人員接投訴后,現(xiàn)場檢查了水果店,隨機抽取幾款不同箱型的荔枝,當場開箱測算。根據(jù)《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生鮮食用農(nóng)產(chǎn)品)》國家標準規(guī)定,總質量大于1千克、小于等于3千克的水果包裝空隙率應不超過15%,包裝層數(shù)不超過4層。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對塑料筐裝的整箱荔枝的塑料筐、保水海綿、荔枝分別進行稱重,發(fā)現(xiàn)荔枝凈重符合標準。
調查發(fā)現(xiàn),該箱荔枝售價每箱148元,銷售時商家提醒過消費者這是按箱不是按斤,消費者也當場拆包稱重。然而,消費者回家后發(fā)現(xiàn)荔枝里面放有冰袋,認為商家未盡告知義務,在社交平臺發(fā)布視頻說該商家缺斤少兩,讓大家避雷。針對該投訴,因消費者已食用完荔枝且未提供證據(jù),商家拒絕調解,調解終止。
市消保委江北分會工作人員表示,整箱水果應標明價格,以及凈重、計價單位。工作人員責令商家改正,并要求其在銷售過程中,主動告知整箱水果的凈重、毛重,不得誤導消費者。同時,整箱水果一般都含有包裝物、附著物、保水海綿或冰袋等,消費者需理性選購,注意區(qū)分“毛重”和“凈重”。
(原標題為《14斤荔枝,400克冰袋,商家需退賠差價?》)
責任編輯:朱敏駿
圖片編輯:樂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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