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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評少年弒母: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成未成年罪犯的護身符
@半月談雜志社12月12日消息,近日,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嚴格,持刀將母親殺害引發(fā)關(guān)注。目前,男孩被釋放,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xù)接受教育,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怕他又犯事”。
值得注意的是,這起駭人聽聞的惡性案件并非特例,而是近年來發(fā)生的多起未成年人惡性犯罪之一。它在社會良知上劃下一道傷口的同時,也再次擊中了法律的軟肋。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許多未成年人在身體發(fā)育上已類似成人,在網(wǎng)絡暴力文化等多種因素的催生下,未成年人犯罪已成為令人憂慮甚至恐懼的社會問題。
當前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制約明顯偏軟。如果不加強制約,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會淪為未成年罪犯的“護身符”。即使在現(xiàn)行法律下,在未成年人犯下重罪又因年齡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狀況下,后續(xù)的“收容教養(yǎng)”必須落實到位。否則,法律一旦在年齡面前失效,犯罪成本為零,施暴者就容易產(chǎn)生“我無需承擔責任,我可以為所欲為”的心理。從吳兵 “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等毫無人性、絲毫沒有悔意的自白中,可以看出他并沒有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后續(xù)管教機制的不到位,對受害者,對公眾乃至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不負責任的,并會在社會上產(chǎn)生極為惡劣的示范效應。進一步而言,相關(guān)法律的修改應提上議事日程 ,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戒和制約,方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惡化,真正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
(原題為《半月談評論 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成為未成年罪犯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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