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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舉措保公交安全:勇于制止干擾公交行駛行為可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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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公交總公司立即向全體司乘人員通報案情,汲取教訓,加強防范,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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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公交總公司加強公交車輛三防措施,及時排查未物理隔離公交車駕駛室數(shù)量,盡快完善駕駛室封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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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交總公司在公交車上張貼警示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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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公交車語音報站器提示乘客文明乘車,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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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媒體廣泛宣傳對于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同時提醒廣大市民文明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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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分局將始終堅持依法嚴厲打擊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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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分局將繼續(xù)堅持組織警力及公交安全員分赴人流密集公交站點及長途客運站,采取巡線、守點的工作方式,進一步加大巡查防控力度,發(fā)揮公交安全員流動哨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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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分局將督導公交公司從即日起利用一個月時間對全體司乘人員進行培訓。分局重點針對處置突發(fā)事件“停車開門、疏散乘客、斷電斷氣、滅火報警”十六字口訣開展安全行車治安防范集中培訓教育,要求公交司機時刻把“安全”兩字放在心上,嚴格按照公交公司關于行車安全方面的規(guī)范操作,嚴查三品上車,確保公交運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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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分局將繼續(xù)堅持深入公交運營企業(yè)開展內(nèi)保安全檢查,確保各類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各類安全隱患,依法督促限期整改,做到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防范不到位不放過、漏洞不堵塞不放過、管理不加強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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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舉報獎勵機制。公交分局將公開舉報電話86753210,鼓勵市民對于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并對勇于制止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違法行為的公民予以獎勵。
趙亞平副局長強調(diào),一是對每一名公交司機進行評估,對有違章、違規(guī)等行為的司機進行培訓;二是對有路怒癥的司機強制停運,開展心理輔導;三是對未進行物理隔離的公交車駕駛室,盡快采取物理隔離措施;四是加強安全宣傳,提醒乘客遵循規(guī)則,文明乘車,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違法行為。
安 全 提 醒
對于公交車、客運車輛司機
一、車輛行駛中,乘客與駕售人員發(fā)生糾紛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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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冷靜和克制,耐心解釋,避免矛盾激化,自己不做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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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乘客糾纏有肢體上的接觸,特別是出現(xiàn)抓扯、踢打車門、翻窗或強行搶奪方向盤等危險情形,影響車輛安全行駛的,應立即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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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無法自行解決,應撥打110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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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打人者強行逃逸,應注意觀察其體貌特征及逃跑方向,記下2名以上證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配合公安機關調(diào)查取證。
二、車輛行駛中乘客之間發(fā)生糾紛、打架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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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中乘客間發(fā)生糾紛,駕售人員要積極進行勸阻,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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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間發(fā)生打架斗毆,應立即靠邊停車進行勸阻,勸阻無效時,撥打“110”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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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打人者強行逃逸,應注意觀察其體貌特征及逃跑方向,記下2名以上證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配合公安機關調(diào)查取證。
對 于 乘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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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guī)定的票價支付費用或者主動出示有效乘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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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乘車規(guī)則,愛護公共汽車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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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吸煙、飲酒、隨意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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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或者易污染車廂環(huán)境和損傷他人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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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車廂內(nèi)從事營銷、乞討、賣藝或者發(fā)放宣傳品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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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兒童、醉酒者、精神疾病患者和行動不便者,應當在他人陪同下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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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攜帶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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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其他侵害司乘人員和乘客人身安全或者妨礙車輛正常運行的行為。
公交分局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維護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的正常行駛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對于以下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一百一十五條、一百一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予以嚴懲:一、肆意辱罵、謾罵駕駛員;二、動手擊打、毆打駕駛員;三、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搶奪駕駛員手中方向盤;四、持兇器恐嚇威脅駕駛員;五、惡意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故意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六、故意破壞車廂內(nèi)消防器、安全錘等安全設施。同時,公安機關將對勇于制止上述違法行為的公民予以獎勵。
(原標題:《西安多舉措保公交安全 遇干擾公交行駛行為勇于制止者將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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