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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新聞丨武漢一男子因跳軌揚言自殺被判刑,法院這樣說
長江日報9月6日消息,經(jīng)常坐武漢軌道交通1號線的朋友還記不記得這件事:今年2月8日下午4時許,1號線友誼路站漢口北方向站臺33歲的姚某翻到軌道區(qū)間內(nèi)露臺上揚言要跳軌自殺,被輕軌站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后及時勸阻并報警。事件造成1號線上下行雙向斷電停運長達40多分鐘,輕軌沿線各站約30萬乘客滯留等嚴重后果。
今天,因跳軌揚言自殺被追究刑事責任,在我國尚屬首例。
事件回放>>>
迷上買彩票欠下六七萬債務(wù),尋短見致1號線停運44分鐘

2月8日下午4時46分許,一男子從漢口友誼路輕軌站下行方向(往漢口北方向)站臺處進入軌道區(qū)間,翻上一側(cè)擋板,欲跳軌輕生。
站務(wù)員發(fā)現(xiàn)異常后,迅速上報情況,并靠近該男子安撫其情緒,勸導其不要作出過激行為。
下午5時許,軌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接到報警,迅速組織足夠警力奔赴現(xiàn)場,制定周密方案處置。
武漢市公安局隨即安排附近派出所、警務(wù)站及交通、消防等部門支援。

現(xiàn)場處置的民警一邊與這名男子溝通,勸導其冷靜,詢問其有何困難,表示可以盡力提供幫助,一邊尋找時機施救。
下午5時30分,軌道分局兩名民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趁該男子打電話放松警惕的瞬間,進入軌道區(qū)間抱住他的腰腿,成功將他救下。
此事發(fā)生時正是晚高峰時段,軌道交通1號線全線停運44分鐘,沿線32個站點、6個換乘站約30萬乘客滯留。路面交通也受到影響形成擁堵。
在輕軌站逗留期間,姚某給家人發(fā)消息稱,自己成網(wǎng)紅了。
警方其后查明,這名男子姓姚,33歲,武漢人,因迷上買彩票而欠下六七萬債務(wù),近日自覺愧對父母妻兒的他精神壓力特別大,遂產(chǎn)生了輕生念頭。
造成警情19起,致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姚某的行為迫使武漢地鐵集團運營公司啟動緊急預案,友誼路輕軌站下方路面因江漢消防中隊出警展開營救,采取臨時交通管制,導致周邊道路產(chǎn)生大量車輛擁堵,造成群眾因此事向110報警警情19起,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庭審過程中,姚某對上述事實無異議。
漢陽區(qū)人民法院認為
姚某在軌道交通站點起哄鬧事,造成軌道交通停運,周邊道路交通擁堵,警情增加,致使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但是姚某能夠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姚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武漢軌道交通管理分局負責人提示,遇到困難和問題時,一定要通過正當渠道尋求解決的途徑,切不可沖動甚至采取過激行為。
像姚某這樣的做法不僅不能解決其困境,還給公共安全帶來危害,并觸犯了法律,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原題為《要跳輕軌自殺結(jié)果被判刑,武漢這名男子成了全國第一人,法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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