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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交警回應“奧迪撞電動車負對半責任”:撤銷原認定再調(diào)查
“山西臨汾交警”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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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臨汾交警”微信公號6月30日消息,看到當事人反映2018年6月9日晚下自習后在人行橫道上騎電動自行車被一輛奧迪牌小車碰撞,致左小骨嚴重骨折,交警認定同等責任的帖子后,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度重視,立即調(diào)閱事故案卷,組織事故處理專家審核。審核意見認為同等責任明顯不妥。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作出以下決定:一,依法撤銷原事故認定。二,指定襄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管轄,重新調(diào)查認定。
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誠懇接受社會監(jiān)督。
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8年6月30日
(原題為《關(guān)于“網(wǎng)傳山西臨汾堯都區(qū)交警大隊南城大隊事故隊如何辦案一事”通報》)
責任編輯:文聰玲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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