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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新交規(guī)實施首日|處罰后,交警贈條例手冊給違法司機并宣講

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首日,新版道交條例新增的20余種違法行為中,機動車連續(xù)變道行為較為普遍。
當天一大早,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民警在西藏南路、中山南一路路口,查獲了數(shù)輛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
澎湃新聞(www.nxos.com.cn)記者在現(xiàn)場注意到,從8點30分開始,警方在西藏南路、中山南一路西南角布置檢查點,10分鐘之內陸續(xù)有一輛白色面包車和一輛灰色商務車因連續(xù)變換兩個車道被查。該面包車司機告訴記者,他轉彎時看到道路寬敞、行車較少便疏忽了。交警對該車司機進行處罰后,拿出一本新版道交條例手冊送給他,并對其中新增條例進行了宣講。
同日,交警在該路口處罰了一起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8點50分左右,一輛電動自行車沿西藏南路逆向行駛而來,被交警當場攔下。經民警對車輛檢查,該車系“超標”電動自行車,未上牌照。車主陳先生告訴記者:“我知道新的道交條例出來了,但因為是超標車,上不了牌照。”警方按照新版交規(guī)對車主的逆行行為現(xiàn)場罰款50元,并對該無牌電動車先予扣留。
當天9點,在天山路、真北路路口,長寧交警發(fā)現(xiàn)一輛電動車明顯超標,卻掛有交警部門核發(fā)的藍色牌照。交警立即攔下來檢查,發(fā)現(xiàn)這輛車上的牌照跟車輛鋼印號完全不符。經進一步詢問,車主石某聲稱,因為自己的車子超標不能上牌,便向親戚借了一塊牌照裝上,以為可以蒙混過關。根據(jù)今天落地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石某因挪用其他非機動車號牌,被處以500元罰款,并被告知,如再次違反,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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