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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的“揚州的姐被害案”兇手被判死刑緩期執(zhí)行
近日,江蘇臺報道,“揚州的姐被害案”嫌疑人被判死刑,緩期執(zhí)行。1998年案發(fā)時采到指紋,受技術所限,未能抓到真兇。2020年7月,警方通過技術比對抓獲男子汪某。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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