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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漢源:持有8月10日前暫緩新冠接種證明的,須重新開具
據(jù)四川省雅安市漢源縣政府網(wǎng)站8月24日消息,漢源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23日發(fā)布通告稱,持有8月10日前暫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證明的,須重新到疫苗接種點開具,對符合接種條件的,須就近就地接種。
漢源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表示,對于新冠病毒變異株,國內(nèi)外相關科學研究和疫情防控實踐表明,現(xiàn)有疫苗仍然有良好的預防和保護作用,能降低病毒在人群中的傳播風險,減少感染者的傳播力,有效降低感染后的重癥發(fā)生率和病死率。希望大家能夠積極主動地及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維護自身的生命健康增加一層保護,減少一分風險。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縣生活工作,年滿12周歲及以上(戶籍不限)且無疫苗禁忌癥的人員均須接種,并在8月31日前完成第一針劑接種,9月21日前完成第二針劑接種,對因未接種新冠疫苗(有禁忌癥除外)而引發(fā)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責,并納入個人誠信記錄。
二、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機構、藥店、車站、養(yǎng)老院、敬老院、學校(含幼兒園、托兒所、校外培訓機構)、拘押場所、賓館、旅館、民宿、農(nóng)家樂、酒店、商場、超市、景區(qū)景點、圖書館、文化館、影院、KTV、酒吧、網(wǎng)吧等重點公共場所要嚴格按照7月13日《漢源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要求,未接種人員(有禁忌癥除外)限制進入上述機構和場所。
三、8月31日前,我縣轄區(qū)內(nèi)各級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和廣大黨員除禁忌癥外必須完成第一針劑疫苗接種,對符合條件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職在崗工作人員、離退休干部職工,由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責令限期完成接種。
四、8月31日后,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組織舉辦50人以上的會議、聚會和文體活動,要按“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參加人員查驗疫苗接種情況,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得參加相應活動。
五、持有8月10日前暫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證明的,須重新到疫苗接種點開具,對符合接種條件的,須就近就地接種。
六、廣大人民群眾在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繼續(xù)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牢記“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用公筷”六大措施,保護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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