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再婚家庭頻遭生育尷尬,學者呼吁“一對夫妻應有一個孩子”
2015年3月,澎湃新聞(www.nxos.com.cn)獨家報道的“符合國家文件不符合地方條例,廣西百色田林縣女子田京初婚卻不被允許生育。4個月后,廣西柳州女教師黃麗遭遇同樣困境。
田京和黃麗均系獨生女,初婚,因與再婚且生育過兩個孩子的男子結(jié)婚,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不被許可再生。報道刊發(fā)后,田京已于5月底根據(jù)國家衛(wèi)計委出臺的指導文件,申請并取得了準生證。
以此同時,來自山東、河南、廣西和四川等地的再婚夫妻反映稱,他們中因一方或雙方曾生育過孩子,再婚后無法擁有共同的孩子,多次聯(lián)名致信決策部門,表達生育訴求。
人口學專家、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陳友華告訴澎湃新聞,10年前他就注意到該問題,但未引起重視。直到“單獨二孩”政策出臺后,再婚夫妻才開始公開表達生育訴求。
2014年5月,國家衛(wèi)計委出臺《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國衛(wèi)辦指導函〔2014〕419號,下稱419文件),允許部分情況的“單獨”再婚夫妻再生一個孩子,但未對“非獨”再婚夫妻(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的情況做出說明。
隨后,部分省份根據(jù)419文件精神對計生條例做了相應修改,也有部分省份選擇“低調(diào)”執(zhí)行。
多位法學家、人口學家和律師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孩子是維系夫妻感情的紐帶,也是家庭穩(wěn)定的前提和基礎,關乎社會的穩(wěn)定與和諧。一對夫妻擁有一個共同的孩子,應該作為一項基本權利得到保障,建議盡快修改各省的生育條例。
特殊再婚家庭遭遇生育尷尬
黃麗于2010年與現(xiàn)任丈夫結(jié)婚,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丈夫為再婚,之前生育過兩個孩子。二人均系公職人員。
婚后黃麗提交生育申請時,丈夫工作單位分管計生的領導稱他們不能再生。
根據(jù)現(xiàn)象《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規(guī)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經(jīng)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419文件出臺后,特別針對“單獨”再婚夫妻的生育權做出認定,以下三種情況可再生一個孩子:“(一)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后生育一個子女且家庭只有該子女的。(二)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的。(三)雙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的。”
公開信息顯示,寧夏、廣東、四川、江蘇、遼寧、福建、重慶等省等地在修改計生條例時,落實了419文件精神。不過,也有部分地區(qū)被指“低調(diào)”執(zhí)行文件,即對提出申請者批準,不對外宣傳。
2015年6月,與黃麗婚姻情況相同的田京取得準生證。澎湃新聞從田京所在田林縣計生局獲悉,上級領導已表態(tài)在廣西“這種情況可以生”,但沒有下發(fā)書面文件,“不對外宣傳”。
黃麗告訴澎湃新聞,申請被拒絕后,她再未接到可以生育的通知,也沒有看到公開信息。7月19日,柳州市衛(wèi)計委一位負責政策解答的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當?shù)匾褕?zhí)行419文件,隨后又表示“不清楚”。
黃麗最近正在與丈夫鬧離婚,已分居兩個多月。幾天前,她從朋友處獲知自己可以再生,“對我來說執(zhí)行也沒有意義了”,她說。
“非獨”再婚夫妻無法擁有“感情孩”
隨著419文件的落實,“非獨”再婚夫妻也開始通過聯(lián)名信等方式,公開表達擁有一個共同“感情孩”的訴求。
近期,來自山東、河南、廣西和四川等地的“非獨”再婚夫妻告訴澎湃新聞,或因一方曾生育兩個孩子,或因雙方此前各生育過一個孩子,由于他們自己不是獨生子女,根據(jù)當?shù)卣卟槐辉试S再生。
南京大學教授陳友華告訴澎湃新聞,至少在10年前他就注意到再婚夫妻的生育權缺乏保障,認為政策無法保證一對夫妻擁有一個共同孩子有違人性。
各省新修計生條例后,對再婚夫妻的生育限制仍較大。據(jù)陳友華分析,一些地方修改條例時抱著“有罪推定”的思想,認為有人通過“包二奶”或假離婚等手段,達到騙取生育指標的目的?!斑@種情況有,但并不多,卻傷害了許多無辜,造成了許多人間悲劇?!标愑讶A說。
山東棗莊45歲的徐妍告訴澎湃新聞,她與現(xiàn)任丈夫都是再婚,且各自此前生育了一個女兒,丈夫的女兒隨了前妻,徐妍的女兒則跟了她。由于他和丈夫都不是獨生子女,無法按照419文件申請再生。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夫妻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經(jīng)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徐妍再生的唯一辦法是放棄對女兒的撫養(yǎng)權。“這不是逼我不負責嗎?”她說。
38歲的四川綿竹男子邱澤友與現(xiàn)任妻子屬“非獨”再婚,同齡的妻子此前生育過兩個孩子,撫養(yǎng)權歸前夫,邱澤友未生育過,新組建的家庭中沒有孩子。邱澤友稱,希望自己能留有后人。
在《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符合再生的再婚夫妻有兩種,一種是因喪偶再婚,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另一方無子女的;另一種是因離婚再婚,再婚前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兩種情況均不符合邱澤友夫妻。
“一對夫妻至少應有一個孩子”
陳友華告訴澎湃新聞,419文件允許部分“單獨”再婚家庭再生遠不夠。他認為,無論再婚夫妻是否符合“單獨二孩”政策,之前各生過幾個孩子,都應無條件保障一對夫妻至少生育一個共同的孩子。
“計劃生育政策應該服務于家庭的幸福與穩(wěn)定,而孩子是連結(jié)家庭的紐帶,是家庭幸福與穩(wěn)定的源泉和基礎,因此任何政策都不能剝奪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的權利?!彼f。
參與起草《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與陳友華持相同觀點。湛中樂近年多次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呼吁修改計生法。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jīng)濟研究所研究員王廣州告訴澎湃新聞,再婚家庭的數(shù)量本身非常有限,有生育需求的并不多,即使都生對中國人口總體規(guī)模并不會造成影響。
部分學者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突破口,只能修改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不能光靠政策文件”。湛中樂告訴澎湃新聞,國家的計生法并沒有規(guī)定只生一個孩子,但將規(guī)定生育孩子數(shù)的權力授權給了地方,因此各省的計生條例需要修改。
長期關注計劃生育問題的律師吳有水建議,不被允許生育的再婚夫妻可通過起訴維權?!跋葘栴}引入司法軌道,再對相關條款進行合法性審查?!眳怯兴J為,從短期看未必對個案有效,但長遠看對推動法律完善具有重大意義。
(文中黃麗、田京和徐妍為化名)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