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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劫”仍未結束:關于巴勒斯坦難民回歸的迷思和可能
當?shù)貢r間5月21日,在長達11天的武力沖突后,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與以色列達成?;饏f(xié)議。此次暴力沖突的起因是以色列從東耶路撒冷的謝赫賈拉社區(qū)驅逐六個巴勒斯坦家庭,截至20日晚,沖突已致以方12人死亡、300余人受傷,巴方232人死亡、1900余人受傷。
為紀念在1948年以色列建國期間被以色列驅逐或在恐懼中逃離的70萬名巴勒斯坦人,5月15日被定為“浩劫日”(Nakba Day)。哲學家以賽亞·伯林曾經(jīng)吹噓說,猶太人比其他民族“有更長的記憶”。在19世紀末,錫安主義者利用這種漫長的集體記憶,創(chuàng)造了一場回歸大多數(shù)猶太人從未見過的領土的運動。為什么夢想回歸對猶太人來說是值得稱贊的,而對巴勒斯坦人來說卻是病態(tài)的?
本文是彼得·貝納特作為一個猶太知識分子對巴勒斯坦難民回歸的思考,涉及巴勒斯坦難民為什么有權回歸,以及在極度困難的局勢下如何回歸。在他看來,將“浩劫”合理化和埋葬的后果不是理論上的,它們正在謝赫賈拉的街道上上演。文章原載于《衛(wèi)報》,原標題為“A Jewish case for Palestinian refugee return.”

2021年5月20日,加沙地帶,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軍事沖突持續(xù),實拍加沙地帶遭襲擊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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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是“浩劫日”(Nakba Day),紀念在1948年以色列建國期間被以色列驅逐——或在恐懼中逃離——的70萬名巴勒斯坦人。今年的紀念活動具有某種特殊的共鳴,因為正是以色列即將從東耶路撒冷的謝赫賈拉社區(qū)驅逐六個巴勒斯坦家庭,引發(fā)了目前席卷以色列-巴勒斯坦的暴力斗爭。對許多巴勒斯坦人來說,即將發(fā)生的驅逐事件證明,“浩劫”仍未結束。
每年紀念“浩劫”都代表著一種精神斗爭,即通過確保巴勒斯坦難民和他們的后代能夠返回家園,牢記過去,保持希望,克服困難。相反,在我自己的社區(qū),以色列和流散地的猶太領導人要求巴勒斯坦人忘記過去,繼續(xù)前進。2011年,以色列議會通過一項法律,可以拒絕向任何紀念“浩劫”的機構提供政府資金。在課堂上提及此事的以色列教師受到了以色列教育部的訓斥。去年,兩位以色列作家Adi Schwartz和Einat Wilf出版了一本有影響力的書《回歸之戰(zhàn)》(The War of Return),其中批評巴勒斯坦對難民回歸的渴望是“向后看的模式”和“無法與過去和解”的象征。
碰巧的是,我去年在圣殿被毀日(Tisha B'Av)之前讀到了《回歸之戰(zhàn)》,在這一天,猶太人哀悼耶路撒冷的圣殿被毀以及隨后的流亡。在圣殿被毀日,我聽到了中世紀的希伯來挽歌(kinnot)/哀歌(dirges),它們描述那些分別發(fā)生在2000年和2500年前的事件,用的是第一人稱和現(xiàn)在時態(tài)。
在猶太人的話語中,這種拒絕忘記過去——或接受其裁決——的做法喚起了深深的自豪感。哲學家以賽亞·伯林曾經(jīng)吹噓說,猶太人比其他民族“有更長的記憶”。在19世紀末,錫安主義者利用這種漫長的集體記憶,創(chuàng)造了一場回歸大多數(shù)猶太人從未見過的領土的運動。兩千年來,猶太人一直祈禱返回以色列的土地。在過去的150年里,猶太人已經(jīng)將這種古老的渴望變成了現(xiàn)實。《以色列獨立宣言》宣稱:“在被強行從他們的土地上流放之后,人民在整個分散(Dispersion)過程中保持著對土地的信仰”。以色列國家是這一“古老夢想”的“實現(xiàn)”。
為什么夢想回歸對猶太人來說是值得稱贊的,而對巴勒斯坦人來說卻是病態(tài)的?提出這個問題并不意味著這兩個夢想是對稱的。哀悼雅法或薩法德等城市的巴勒斯坦家庭最近還住在那里,并記得關于他們失去的家園的親密細節(jié)。他們經(jīng)歷了從以色列-巴勒斯坦被剝奪的過程。而幾個世紀以來,在圣殿被毀日上折磨自己的猶太人——以及那些在19世紀末為應對歐洲日益高漲的民族主義和反猶主義而創(chuàng)建了錫安主義運動的人——只是在想象。
巴勒斯坦詩人馬哈茂德·達爾維什(Mahmoud Darwish)曾對一位以色列采訪者說:“你從未停止過夢想,但你的夢想在時間和地點上都比較遠……我只做了50年的流亡者。我的夢想是生動的,新鮮的。”達爾維什指出了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流亡之間的另一個關鍵區(qū)別:“你們創(chuàng)造了我們的流亡,我們沒有創(chuàng)造你們的流亡?!?/p>
然而,盡管有這些分歧,許多著名的巴勒斯坦人——從達爾維什和已故文學評論家愛德華·薩義德到法學教授喬治·比沙拉特(George Bisharat)和以色列議會中任期最長的阿拉伯議員塔拉布·薩納(Talab al-Sana)——都暗示了這是一個多么痛苦的諷刺:猶太人告訴另一個民族放棄他們的家園并在外國土地上同化。我們,所有的人,都應該明白這種要求是多么的侮辱。猶太領導人一直堅持認為,為了實現(xiàn)和平,巴勒斯坦人必須忘記“浩劫”。但更準確的說法是,當猶太人記住時,和平就會到來。我們越是記得巴勒斯坦人離開的原因,我們就越能理解他們?yōu)槭裁磻撚袡C會返回。
即使對許多熱衷于反對以色列在西岸和加沙地帶政策的猶太人來說,支持巴勒斯坦難民返回仍然是禁忌。但是,如果在西岸將巴勒斯坦人作為非公民置于軍事法律之下是錯誤的,對加沙實施封鎖使他們無法獲得生活必需品也是錯誤的,那么,驅逐他們并阻止他們返回家園也肯定是錯誤的。幾十年來,自由派猶太人用一種務實的說法來駁斥這種道德論調,這種說法是:巴勒斯坦難民應該只返回西岸和加沙,無論他們是否來自那里,這是兩國解決方案的一部分,讓巴勒斯坦人和猶太人都有自己的國家。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以色列進一步鞏固其對約旦河和地中海之間所有土地的控制,這種所謂的現(xiàn)實選擇越來越脫離現(xiàn)實。將不會有一個可行的、擁有主權的巴勒斯坦國,讓難民們可以去那里。反對巴勒斯坦難民返回的理由是一系列歷史和法律論據(jù),由以色列和美國的猶太領導人兜售,說明為什么巴勒斯坦人被驅逐是罪有應得,現(xiàn)在無權補救。這些論點不僅沒有說服力,而且具有很強的諷刺意味,因為他們要求巴勒斯坦人否定猶太人視為神圣的代際記憶和歷史歸還的原則。如果巴勒斯坦人沒有權利返回他們的祖國,我們也沒有。
這些將“浩劫”合理化和埋葬的努力的后果不是理論上的。它們正在謝赫賈拉的街道上上演。以色列領導人今天為驅逐巴勒斯坦人以使耶路撒冷成為猶太人的城市而辯解,只不過是在套用那些幾十年來為1948年驅逐巴勒斯坦人以建立一個猶太國家而辯解的猶太組織的話。美國黑人作家塔-奈希西·科茨(Ta-Nehisi Coates)對美國的看法,以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斯蒙德·圖圖(Desmond Tutu)大主教對南非的看法,在以色列-巴勒斯坦這里也適用:沒有得到解決的歷史罪行通常會以不同的面目重新出現(xiàn)。
因此,難民回歸不僅僅是對過去的懺悔。它是建立一個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在各自稱之為家園的土地上享有安全和自由的未來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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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難民回返的論點始于一系列關于1948年發(fā)生的事情的神話,在這一年,英國放棄了對巴勒斯坦委任統(tǒng)治區(qū)的控制,以色列成立,并發(fā)生了“浩劫”。這些神話讓以色列和流散國外的猶太領導人聲稱,巴勒斯坦人實際上是自己驅逐了自己。
最持久的神話是,巴勒斯坦人逃離是因為阿拉伯和巴勒斯坦官員讓他們這樣做。反誹謗聯(lián)盟(Anti-Defamation League),一個打擊反猶太主義的美國猶太組織,聲稱許多巴勒斯坦人“在阿拉伯領導人的敦促下離開,并期望在阿拉伯人迅速和肯定地戰(zhàn)勝新的猶太國家后返回”。巴勒斯坦歷史學家瓦利德·哈立迪(Walid Khalidi)早在1959年就駁斥了這種說法。在對阿拉伯電臺廣播和報紙以及阿拉伯聯(lián)盟(Arab League)和各種阿拉伯和巴勒斯坦戰(zhàn)斗部隊的公報進行研究時,他發(fā)現(xiàn),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官員不僅沒有敦促巴勒斯坦人離開,反而經(jīng)常懇求他們留下。當時的錫安主義領導人也作出了類似的評估。以色列的情報部門在1948年6月的一份報告中指出,“‘猶太軍事行動’……對移民的影響是決定性的”。它補充說,“阿拉伯機構發(fā)布的命令和指令”只占撤離村莊的5%。
猶太機構關于巴勒斯坦自我剝奪的說法還指責阿拉伯政府拒絕聯(lián)合國在1947年11月提出的將英國委任統(tǒng)治的領土分割成阿拉伯和猶太國家的建議。
“錫安主義領導人接受了分治計劃,盡管其解決方案并不理想”,反誹謗聯(lián)盟辯稱,“是阿拉伯國家拒絕了……如果阿拉伯人在1947年接受了該計劃,今天就會有一個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這個猶太國家并存,而作為阿以沖突特點的心痛和流血事件也就會避免了”。
這是一種誤導。錫安主義領導人在紙面上接受了聯(lián)合國的分治計劃,而在地面上卻推翻了它。聯(lián)合國的建議設想了一個猶太國家,包括55%的巴勒斯坦委任統(tǒng)治區(qū)的土地,盡管猶太人只占其人口的三分之一。在新國家建議的邊界內,巴勒斯坦人占到人口的47%。大多數(shù)錫安主義領導人認為這是不可接受的。以色列歷史學家本尼·莫里斯(Benny Morris)指出,即將成為以色列第一任總理的戴維·本-古里安“顯然希望猶太國中的阿拉伯人越少越好”。早在1938年,本-古里安就宣布“我支持強制轉移”。莫里斯總結說,他的邏輯很清楚:“如果不把阿拉伯人從即將建立的猶太國家的地區(qū)大規(guī)模遷移出去,就不可能有可行的‘猶太’國家”。
當權的猶太組織經(jīng)常將阿拉伯人拒絕聯(lián)合國分治計劃與阿拉伯軍隊對以色列發(fā)動的戰(zhàn)爭聯(lián)系起來。而事實是,甚至在阿拉伯政府于1948年5月正式宣戰(zhàn)之前,阿拉伯和巴勒斯坦民兵就已經(jīng)與胚胎中的猶太國家作戰(zhàn)了。1948年2月和3月,這些部隊甚至差點切斷了猶太人通往西耶路撒冷和其他猶太人定居點地區(qū)的供應路線。阿拉伯軍隊也犯下了暴行。1947年12月,右翼錫安主義民兵伊爾貢(秘密軍事恐怖組織)的成員向海法煉油廠附近的巴勒斯坦人群投擲手榴彈后,巴勒斯坦人群轉向附近的猶太工人,殺死了其中的39人。1948年4月,錫安主義部隊在代爾亞辛村(Deir Yassin)殺害了100多名手無寸鐵的巴勒斯坦人后,巴勒斯坦民兵在通往耶路撒冷的公路上將數(shù)十名猶太平民燒死在巴士上。同年5月,發(fā)誓要為代爾亞辛復仇的阿拉伯戰(zhàn)士殺死了Kfar Etzion集體農莊的129名成員,盡管后者舉了白旗。
但是,猶太機構的敘述忽略了一點,那就是絕大多數(shù)被迫離開家園的巴勒斯坦人根本沒有實施暴力。希伯來大學歷史學家希勒·科恩(Hillel Cohen)在《陰影之軍》(Army of Shadows)中指出,“大多數(shù)拿起武器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都被組織在一起,保衛(wèi)他們的村莊和家園,或者有時保衛(wèi)一組村莊”。他們“只有在極其罕見的情況下”才會冒險超越這些村莊。他補充說,“當?shù)氐陌⒗斫?jīng)常與他們的猶太鄰居接觸,要求締結互不侵犯條約”。當這種努力失敗后,巴勒斯坦村鎮(zhèn)往往在錫安主義的威力面前投降。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他們的居民還是被驅逐了。他們的存在是不可容忍的,不是因為他們個人威脅到了猶太人,而是因為他們威脅到了一個猶太國家的人口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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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機構往往會轉移注意力,只關注阿拉伯領導人的行為,忽略“浩劫”對普通人意味著什么。也許這是有意為之,因為人們越是正視“浩劫”造成的人類損失,就越難將當時發(fā)生的事情合理化,并反對現(xiàn)在為巴勒斯坦難民伸張正義。在大約18個月的時間里,錫安主義部隊驅逐了70多萬人,超過了巴勒斯坦委任統(tǒng)治時期阿拉伯人口的一半。他們清空了400多個巴勒斯坦村莊,并在以色列-巴勒斯坦的許多混合城市和城鎮(zhèn)的巴勒斯坦區(qū)進行了人口遷移。在每一個地方,巴勒斯坦人都忍受著困擾他們一生的恐怖。
1948年4月,錫安主義最大的作戰(zhàn)部隊哈加納(Haganah,英屬巴勒斯坦托管地時期的一個猶太人準軍事組織,在20世紀初逐漸發(fā)展,后來成為以色列國防軍的核心)發(fā)起了“逾越節(jié)大清除”行動,旨在奪取海法的巴勒斯坦街區(qū),而當?shù)氐陌屠账固咕⒁呀?jīng)逃離了海法,居民們的士氣已經(jīng)受到打擊。一名英國情報官員指責哈加納部隊用“完全不分青紅皂白的……機槍射擊、迫擊炮射擊和狙擊”來掃蕩港口。這次襲擊引發(fā)了一位巴勒斯坦觀察員所說的“人們瘋狂沖向港口”,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踐踏著同伴”,不顧一切地努力登上離開城市的船只,其中一些船只翻了。許多被疏散的人在阿卡(Acre)的海岸線上尋求庇護。當月晚些時候,哈加納也對阿卡發(fā)動了迫擊炮攻擊。它還切斷了阿卡的水電供應,這很可能導致傷寒病的爆發(fā),從而加速了居民的逃離。

以色列軍隊進入海法巴勒斯坦人被迫逃離
同年10月,以色列軍隊進入加利利地區(qū)(Galilee)主要是天主教和希臘東正教的Eilaboun村。巴勒斯坦電影導演Hisham Zreiq利用口述歷史、以色列文件和一份聯(lián)合國觀察員報告重建了事件,據(jù)他說,部隊遇到了舉著白旗的牧師。以色列士兵們的反應是將村民召集到鎮(zhèn)上的廣場上。他們強迫大部分村民撤離村莊,向北走,從而成為以色列軍隊的人肉盾牌,以色列軍隊跟在他們后面,以防道路上有地雷。在強迫村民走了一整天、幾乎沒有食物和水之后,士兵們搶走了他們的貴重物品,并把村民裝上卡車,送過黎巴嫩邊境。據(jù)一位目擊者說,大約有12名被扣留在鎮(zhèn)上廣場的男子被3人一組地殺死。
在希伯倫(Hebron)山上的al-Dawayima,據(jù)報道,以色列軍隊在那里殺害了80至100名男子、婦女和兒童——有一次還把一名老年婦女強行塞進房子里,然后把房子炸毀——一名以色列士兵告訴一名以色列記者,“有教養(yǎng)、有禮貌的指揮官的行為就像‘低級殺手’”。7月,以色列軍隊將多達7萬名巴勒斯坦人從Lydda(特拉維夫附近城市)和拉姆勒(Ramle,現(xiàn)為以色列中央?yún)^(qū)首府)驅逐出去后,一名以色列情報官員將這一事件比作“大屠殺”或羅馬的“以色列流放”。較少公開討論的是錫安主義士兵的強奸行為。在《重新審視巴勒斯坦難民問題的誕生》中,莫里斯記錄了“幾十起案件”——但后來承認,由于此類事件通常不被報告,這一數(shù)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即使是那些避免了永久性身體傷害的幸存者也不再是原來的樣子。Nazmiyya al-Kilani帶著一條斷腿,懷里抱著一個孩子,另一個孩子綁在她的圍裙上,走到海法港口,在那里她登上了前往阿卡的船。在混亂中,她與她的丈夫、父親、兄弟和姐妹失去了聯(lián)系,他們都被驅逐出這個國家了。在接下來的半個世紀里,直到她的成年女兒在敘利亞找到了她的兄弟姐妹,她都不知道他們是生是死。據(jù)Elias Srouji說,他被迫從加利利村莊行進到黎巴嫩邊境,“最令人痛心的景象是那些貓和狗,它們吠叫著,繼續(xù)前進,試圖跟隨它們的主人。我聽到一個人對他的狗喊道:‘回去吧! 至少你可以留下來!’”(熟悉我們圣典中關于驅逐方式的猶太人可能會聽到微弱的回聲?!端镜隆酚涊d,當?shù)谝蛔サ畋淮輾r,“連動物和鳥類都被放逐”。)
驅逐之后一般都會有盜竊行為。1948年6月,本-古里安對“該國猶太社區(qū)的所有部門都參與了大規(guī)模的掠奪”表示遺憾。在太巴列,據(jù)猶太民族基金(負責為新國家獲取土地的組織)的一名官員說,哈加納部隊“乘坐汽車和船只,裝載各種貨物[如]冰箱[和]床”,而成群的猶太平民則“在阿拉伯人的房屋和商店中四處搶劫”。在代爾亞辛,一名軍官觀察到右翼錫安主義民兵萊希(Lechi)的戰(zhàn)士們“在村子里四處搶劫,偷竊一切東西:雞、收音機、糖、錢、黃金等等”。據(jù)莫里斯說,當哈加納清除了西耶路撒冷的謝赫·巴德爾村時,來自附近的Nachlaot居民區(qū)的猶太人“來到謝赫·巴德爾村并進行搶劫”。哈加納部隊向空中開槍以驅散暴徒,而英國警察后來試圖保護騰出的巴勒斯坦房屋。但是,一旦這兩支部隊離開,Nachlaot的居民又回來了,“燒毀和掠奪了剩下的東西”。
以色列當局很快將這種掠奪系統(tǒng)化。1948年7月,以色列設立了一個“被遺棄財產保管人”(Custodian for Deserted Property),授權其分配難民留下的房屋、土地和其他貴重物品。歷史學家阿隆·康菲諾(Alon Confino)指出,基布茲官員“吵著要阿拉伯人的土地”,以色列政府利用猶太民族基金作為中間人,于9月將大部分土地租給了他們。在其他前巴勒斯坦村莊上,該基金創(chuàng)建了國家公園。在城市地區(qū),它將巴勒斯坦人的房屋分配給新的猶太移民。以色列的國家圖書館接管了大約3萬本從巴勒斯坦家庭偷來的書籍。許多書籍至今仍在那里。
1948年11月,以色列進行了一次人口普查。一個月后,以色列議會通過了《缺席者財產法》,該法規(guī)定,凡是在人口普查期間沒有居住在其財產上的人,都喪失了對其財產的權利。這不僅意味著以色列邊界外的巴勒斯坦人被禁止收回他們的房屋和土地,而且即使是在以色列境內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人,如果他們成為以色列公民,他們的財產一般也會被國家沒收。用奧威爾的一句話來說,以色列政府稱他們?yōu)椤霸趫龅娜毕摺薄?/p>
土地盜竊的規(guī)模令人吃驚。當聯(lián)合國在1947年11月通過其分治計劃時,猶太人擁有大約7%的巴勒斯坦委任統(tǒng)治區(qū)的領土。到50年代初,以色列幾乎95%的土地被猶太國家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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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需要驅逐巴勒斯坦人才能建立一個有生存能力的猶太國家,許多猶太人擔心——有充分的理由——承認和糾正這種驅逐會挑戰(zhàn)猶太國家本身。這種擔心往往是以數(shù)字的形式出現(xiàn)的:如果太多的巴勒斯坦難民返回,猶太人可能不再構成多數(shù)。但這種焦慮更深層次。為什么很少有猶太機構教有關“浩劫”的內容?因為看著“浩劫”的眼睛,你很難不懷疑,至少是偷偷摸摸地懷疑建立一個猶太國家的道德規(guī)范,因為這樣做需要迫使大量的巴勒斯坦人離開他們的家園。
為什么很少有猶太機構試圖設想回歸的問題?因為這樣做違背了猶太國家的支柱:例如,控制著以色列原始邊界內93%土地的以色列土地委員會,將幾乎一半的席位留給了猶太民族基金的代表,該基金將自己定義為“代表猶太人民的托管人”。展望回歸需要拔除根深蒂固的猶太優(yōu)越感和巴勒斯坦從屬地位的結構。它需要設想一個不同類型的國家。
我以前曾認為,在一個以法律下的平等取代猶太人特權的國家,猶太人不僅可以生存,而且可以茁壯成長。但對許多猶太人來說,無法克服那樣一種深深的恐懼,即在大屠殺后的世界里,只有一個由猶太人控制的國家才能確保猶太人的生存。而且,即使在最好的情況下,許多猶太人也會發(fā)現(xiàn),從這樣一個國家過渡到一個平等對待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國家,是非常令人震驚的。這將需要重新分配土地、經(jīng)濟資源和政治權力,也許同樣痛苦的是,要重新考慮關于以色列和錫安主義歷史的被珍視的神話。在這個歷史關頭,我們不可能知道如此根本的轉變會如何發(fā)生,或者是否會發(fā)生。
為了確保這種清算永遠不會到來,以色列政府及其美國猶太盟友提出了一系列反對難民回返的法律、歷史和后勤方面的理由。這些都有一個共同點:如果它們放在巴勒斯坦人以外的任何群體身上,猶太領導人都可能會認為它們是不道德和荒謬的。

1956年2月11日,西岸地區(qū)Kalandia難民營中的巴勒斯坦難民。
再來看看巴勒斯坦難民根據(jù)國際法沒有返回權的說法。從表面上看,這沒有什么意義?!妒澜缛藱嘈浴沸?,“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并有權返回他的國家”。聯(lián)合國大會第194號決議于1948年通過,并在此后100多次重申,特別針對巴勒斯坦難民。它宣稱,那些“希望返回自己的家園并與鄰居和平相處的人應被允許在實際可行的最早日期這樣做”。
反對巴勒斯坦回歸的人對這些文件提出了反駁。他們辯稱,大會決議沒有法律約束力。他們聲稱,由于以色列是在1948年5月才建立的,而巴勒斯坦難民從來都不是其公民,所以他們不能返回“他們的國家”。但這些都是缺乏道德內容的法條主義(legalisms)。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的幾十年里,監(jiān)督難民的國際機構已經(jīng)形成了一個明確的道德原則:應該允許想要返回家園的人這樣做。盡管近年來回鄉(xiāng)(repatriation)的步伐有所放緩,但自1990年以來,返回本國的難民幾乎是在新國家重新安置的難民的9倍。而正如聯(lián)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2019年的一份報告所解釋的那樣,只有當難民的母國非常危險,“無法為他們提供適當?shù)谋Wo和支持”時,才會選擇重新安置。
當難民不是巴勒斯坦人時,猶太領導人不僅接受了這一原則,而且還支持這一原則。結束了塞爾維亞、克羅地亞和波斯尼亞之間多年戰(zhàn)爭的1995年《代頓協(xié)議》指出,“所有難民和流離失所者都有權自由返回其原籍地”,并“要求歸還他們在敵對行動中被剝奪的財產”。美國猶太人委員會——其首席執(zhí)行官David Harris要求巴勒斯坦難民在 “被收養(yǎng)的土地”上“重新開始”——不僅贊同代頓協(xié)議,而且敦促美國軍隊強制執(zhí)行該協(xié)議。2019年,美國以色列公共事務委員會——美國最強大的親以色列游說團體——稱贊國會實施制裁,旨在迫使敘利亞政府允許“因沖突而流離失所的敘利亞人安全、自愿和有尊嚴地返回”。同年,改革猶太教聯(lián)盟在證明其對美國黑人賠償?shù)闹С謺r,贊許地引用了一項聯(lián)合國決議,該決議將賠償定義為包括“返回自己的居住地”的權利。
猶太領導人還贊同被驅逐出阿拉伯土地的猶太人的返回權和賠償。2013年,世界猶太人大會主席羅納德·勞德聲稱,“世界早就認識到了巴勒斯坦難民問題,但卻沒有認識到故事的另一面——阿拉伯國家的85萬猶太難民?!彼J為,阿拉伯猶太人應該得到 “國際法規(guī)定的平等權利和待遇”。
鑒于國際法強烈支持難民回返,勞德的話的邏輯含義是,阿拉伯猶太人應該被允許回到他們的祖國。但是,當然,勞德和其他猶太領導人并不希望真的這樣;猶太人離開以色列將破壞建立猶太國家的理由。他們想要的是讓世界承認阿拉伯猶太難民的遣返和賠償權利,這樣以色列就可以用這些權利來換取巴勒斯坦難民放棄他們的權利。正如麥吉爾大學政治學者Rex Brynen所指出的,在奧斯陸和平進程中,以色列談判人員私下承認,他們把阿拉伯猶太人的遷徙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旨在抵消巴勒斯坦人的要求”。
猶太人反對巴勒斯坦人回返權的論點中充斥著雙重標準,這在關于誰算難民的辯論中表現(xiàn)得最為明顯。猶太領導人經(jīng)常聲稱,只有自己被驅逐的巴勒斯坦人才配得上這個稱號,而不是他們的后代。這是一個諷刺的論點:如果以色列允許他們被驅逐的父母或祖父母返回,那么后來的巴勒斯坦人就不需要難民身份了。這也是一種虛偽的說法。區(qū)分被驅逐的巴勒斯坦人和他們的后代,使猶太領導人可以用普遍原則的語言來掩飾他們的反對——“難民地位不應該傳下來”,而實際上,他們并沒有普遍遵守這一原則。在全球范圍內,難民的稱號經(jīng)常代代相傳,但猶太組織卻不反對。正如為巴勒斯坦難民提供服務的聯(lián)合國救濟和工程處所指出的,“巴勒斯坦難民與其他長期的難民狀況,如來自阿富汗或索馬里的難民,并沒有什么不同,那里有多代的難民”。
此外,當多代難民身份適用于巴勒斯坦人時,那些猶太領導人譴責多代難民身份,當適用于猶太人時,他們則慶祝它。2016年,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向500多年前被驅逐出伊比利亞半島的約1萬名猶太人的后裔提供公民身份后,美國猶太人委員會的副執(zhí)行主任宣布, “我們對葡萄牙和西班牙為接受他們的過去而作出的承諾和努力感到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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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及其盟友不僅堅持認為它沒有法律或歷史義務來使巴勒斯坦人返回或賠償他們;他們還聲稱這樣做是不可能的。反誹謗聯(lián)盟指出,以色列認為“‘回歸’對于這樣一個小國來說是不可行的”。美國共和黨資深外交政策官員Elliott Abrams稱補償所有巴勒斯坦難民是一種“幻想”。太多的時間已經(jīng)過去了,太多的巴勒斯坦人的家園被摧毀,有太多的難民。要補救過去是不可能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涉及到對歷史罪行的賠償時,猶太組織已經(jīng)顯示出克服這些后勤障礙的可能性。而當涉及到在短時間內將大量人口有效地重新安置在一個狹小的空間時,以色列引領著世界。
在大屠殺發(fā)生50多年后,猶太組織通過談判達成了一項協(xié)議,瑞士銀行支付了10多億美元,以償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被征用賬戶的猶太人。2018年,世界猶太人歸還組織歡迎美國的新立法,以幫助大屠殺幸存者及其后代收回在波蘭的財產。雖然大屠殺與“浩劫”不同,有數(shù)百萬人被殺害,但這些案件中的猶太團體并不是在為謀殺尋求賠償。他們尋求的是對盜竊的賠償。如果猶太人在40年代被大肆搶劫而應得到賠償,那么巴勒斯坦人肯定也應該得到賠償。

六日戰(zhàn)爭,以色列軍隊進攻巴勒斯坦城市。
當猶太組織認為在道德上有必要時,他們會想辦法確定損失的財產的價值。以色列政府也是如此,它估算了從加沙地帶撤出的猶太定居者損失的財產價值,以便對他們進行補償。對“浩劫”中損失的財產也可以進行這樣的計算。聯(lián)合國第194號決議宣布,巴勒斯坦難民有權獲得“財產損失或損壞”的賠償,并設立了聯(lián)合國巴勒斯坦和解委員會來統(tǒng)計損失。1953年至1964年期間,聯(lián)合國巴勒斯坦和解委員會利用土地登記冊、稅收記錄和英國授權的其他文件,收集了被蘭多夫-梅肯學院歷史學者邁克爾·菲施巴赫(Michael Fischbach)稱為“20世紀記錄任何難民群體土地所有權的最完整記錄之一”。近幾十年來,這些記錄已被轉化為一個可搜索的數(shù)據(jù)庫,并與以色列土地登記處的信息進行交叉對比。補償巴勒斯坦難民的主要障礙不是技術上的復雜性。而是政治意愿。
允許巴勒斯坦難民返回家園也是如此。從表面上看,數(shù)十萬甚至數(shù)百萬巴勒斯坦人可能返回現(xiàn)在的以色列的想法似乎很荒謬。但在存在的頭四年里,以色列——1948年有80多萬公民——吸收了近70萬移民。在90年代初蘇聯(lián)人口外流的高峰期,當時猶太國家共有大約500萬公民,還有西岸和加沙的幾百萬巴勒斯坦非公民,它在四年內又吸收了50萬移民。返回的巴勒斯坦難民的數(shù)量可能大大高于這個數(shù)字,也可能不高。這是不可能預測的。但有一點是清楚的:如果數(shù)以百萬計的流散猶太人突然向以色列發(fā)起大規(guī)模的新移民,猶太領導人不會說以色列缺乏吸收他們的能力。
巴勒斯坦學者已經(jīng)開始想象,要吸收想要返回的巴勒斯坦難民,可能需要什么。其中一個選擇是在以前的巴勒斯坦村莊上進行建設,因為根據(jù)促進巴勒斯坦難民權利的巴迪勒資源中心(Badil Resource Center,巴勒斯坦非營利組織,在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注冊,由難民社區(qū)合法擁有)的Lubnah Shomali的說法,在1948年被驅逐和摧毀的村莊中,大約70%的村莊仍然空置。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原來在的農村土地現(xiàn)在是自然保護區(qū)或軍事區(qū)。巴勒斯坦地理學家薩爾曼·阿布·西塔(Salman Abu Sitta)設想了一個巴勒斯坦土地管理局,它可以把以前的村莊的土地分給那些生活在那里的家庭。他設想許多回歸者“在更多的投資和先進的技術下,恢復他們在農業(yè)方面的傳統(tǒng)職業(yè)”。他甚至還召集了一些比賽,讓巴勒斯坦建筑專業(yè)的學生建造恢復后的村莊模型。
與之相對,巴勒斯坦歷史學家拉希德·哈立迪(Rashid Khalidi)告訴我,他認為許多難民——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人現(xiàn)在生活在城市或城市附近——不太可能返回農田。大多數(shù)人可能更愿意生活在城市地區(qū)。對于對重建被毀壞的農村不感興趣的巴勒斯坦人,巴迪勒與以色列的一個致力于提高對“浩劫”認識的組織Zochrot(以色列非營利組織,總部設在特拉維夫,口號是“紀念、見證、承認和修復”)合作,提出了另外兩種選擇,這兩種選擇都與以色列在20世紀90年代安置蘇聯(lián)移民的戰(zhàn)略有一些相似之處。在那種情況中,政府向新移民提供租金,同時也向開發(fā)商提供補貼,以迅速建造可負擔得起的房屋?,F(xiàn)在,巴迪勒資源中心和Zochrot正在建議一條“快速通道”,即難民將被授予公民身份和一筆錢,然后讓他們自己尋找住房;或者一條較慢的通道,即要求難民等待,因為政府將監(jiān)督在有工作機會的城市地區(qū)附近為他們指定的住房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建設。
當猶太人想象巴勒斯坦難民返回時,大多數(shù)人可能不會想象以色列吸收蘇聯(lián)猶太人的改進版。更有可能的是,他們想象巴勒斯坦人將猶太人趕出他們的家園。鑒于猶太人的歷史,以及以巴沖突給雙方帶來的創(chuàng)傷,這些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沒有什么證據(jù)表明它們反映了現(xiàn)實。首先,沒有多少以色列猶太人住在以前的巴勒斯坦人的家,因為悲慘的情況是,只有幾千戶巴勒斯坦房屋保持完整。更重要的是,設想回歸的巴勒斯坦知識分子和活動家普遍堅持認為,大量強制驅逐猶太人既沒有必要也不可取。阿布·西塔認為,“有可能實施難民回返,而不對其房屋的居住者進行大規(guī)模的遷移”。2000年,當被問及居住在以前的巴勒斯坦人家的猶太人時,愛德華·薩義德說,他“反對人們離開家的概念”,“應該找到一些人道的、溫和的解決方案,解決現(xiàn)在的要求和過去的要求”。
巴迪勒和Zochrot概述了一個“人道和溫和的解決方案”可能是什么樣子。如果一個猶太家庭擁有一棟曾經(jīng)屬于巴勒斯坦人的房屋,首先是原來的巴勒斯坦業(yè)主(或他們的繼承人),然后是現(xiàn)在的猶太業(yè)主,將得到房屋的現(xiàn)金價值,以換取他們放棄所有權。如果雙方都不接受這筆錢,Zochrot活動家Noa Levy和Eitan Bronstein Aparicio提出了進一步的妥協(xié)方案:房產的所有權將歸還原巴勒斯坦業(yè)主,但猶太居住者將繼續(xù)居住在那里。巴勒斯坦業(yè)主將獲得補償,直到猶太居民搬遷或死亡,屆時他們將重新獲得占有權。如果猶太機構坐落在巴勒斯坦人的家園,例如特拉維夫大學就建在被摧毀的al-Shaykh Muwannis村的遺址上,Zochrot建議猶太居民向前業(yè)主支付土地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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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一切聽起來令人生畏,那是因為它的確是。在世界各地,面對和糾正歷史錯誤的努力很少是簡單、迅速、無爭議或完整的。在種族隔離制度結束17年后,南非政府于3月公布了一個特別法庭,以快速重新分配從南非黑人手中竊取的土地;一些白人農民擔心這可能威脅到他們的生計。在加拿大,承認原住民的土地已經(jīng)成為公共活動的標準做法,包括曲棍球比賽,一些保守的政治家正在進行反擊。一些原住民領袖也是如此,他們聲稱這種做法已經(jīng)變得毫無意義。成千上萬的美國學?,F(xiàn)在使用《紐約時報》的1619課程(長期新聞項目,“旨在通過將奴隸制的后果和美國黑人的貢獻置于美國國家敘事的中心來重新構建國家的歷史”),其目的是使奴隸制和白人至上主義成為美國歷史教學的核心。與此同時,一些共和黨立法者正試圖禁止它。
但是,盡管在歷史正義方面的努力可能是充滿矛盾和不完美的,但值得考慮的是,如果不這樣做會發(fā)生什么。塔-奈希西·科茨以21世紀頭十年使許多美國黑人破產的次貸危機來結束他關于奴隸制賠償?shù)闹恼?,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的遺產博物館——以紀念私刑而聞名——以當前的大規(guī)模監(jiān)禁危機結束其主要展覽,是有原因的。過去的罪行,如果不加以解決,就不會停留在過去。
“浩劫”的情況也是如此。以色列并沒有在其獨立戰(zhàn)爭結束后停止驅逐巴勒斯坦人。當它在1967年征服西岸和加沙地帶時,又有近40萬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其中大約四分之一的人只住在西岸或加沙,因為他們的家人在1948年作為難民逃往那里。在1967年至1994年期間,以色列通過取消長期離開西岸和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的居住權的政策,又趕走了25萬名巴勒斯坦人。據(jù)巴迪勒說,自2006年以來,西岸和東耶路撒冷的近1萬名巴勒斯坦人眼睜睜地看著以色列政府拆毀他們的家園。在50年代,28個巴勒斯坦家庭在1948年被迫從雅法和海法搬遷到東耶路撒冷的謝赫賈拉社區(qū)。經(jīng)過猶太定居者長達數(shù)十年的運動,耶路撒冷地區(qū)法院本月早些時候裁定,其中六個家庭應被驅逐。通過拒絕承認“浩劫”,以色列政府及其散居國外的猶太盟友為“浩劫”的長期存在奠定了基礎。通過拒絕忘記“浩劫”,巴勒斯坦人——以及一些持不同政見的以色列猶太人——為現(xiàn)在攪動耶路撒冷和整個以色列-巴勒斯坦的抵抗運動奠定了基礎。
已故拉比喬納森·薩克斯(Jonathan Sacks)寫道:“我們是我們所記得的。就像患有癡呆癥的個人一樣,整個文化也是如此:記憶的喪失被視為身份的喪失?!睂τ谝粋€無國籍的民族來說,集體記憶是民族生存的關鍵。這就是為什么幾個世紀以來,流散海外的猶太人要求用以色列土地上的土壤下葬。這也是為什么巴勒斯坦人從他們的父母或祖父母被趕出的村莊收集土壤。猶太人告訴巴勒斯坦人,和平需要他們忘記“浩劫”,這是很荒唐的。在我們的骨子里,猶太人知道,當你告訴一個民族忘記它的過去,你不是在提議和平。你是在提議滅亡。
反過來說,誠實地面對過去可以為真正的和解提供基礎。1977年,巴勒斯坦裔美國研究生喬治·比沙拉特來到西耶路撒冷的Talbiyeh社區(qū),敲開了他祖父建造并被搶走的房子的門。應門的老婦人告訴他,他的家人從來沒有在那里住過。比沙拉特后來寫道:“不得不懇求進入我家的房子,這種屈辱感……在我心里燃燒”。2000年,當時已經(jīng)是法學教授的他帶著家人回到了這里。在他的妻子和孩子們的注視下,一名原籍紐約的男子應門,并告訴他同樣的事情:這不是他的家。
但在比沙拉特記錄了他的經(jīng)歷后,他收到了一名前士兵的邀請,這名士兵在1948年以色列軍隊奪取這所房子后曾短暫居住過。當他們見面時,那人說:“我很抱歉,我過去是盲目的。我們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然后補充說,“我欠你家三個月的租金”。比沙拉特寫道,在那一刻,他體驗到了“未開發(fā)的巴勒斯坦的寬宏大量和善意的水庫,它可以改變兩個民族之間的關系,并使今天不可能的事情成為可能”。
有一個希伯來語詞來描述那個前士兵的行為:teshuvah,一般被翻譯為“悔改”。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它的字面定義是“回歸”。在猶太人的傳統(tǒng)中,回歸不一定是身體上的;它也可以是道德上和精神上的。這意味著巴勒斯坦難民的回歸——遠不是猶太人流亡的必要條件——對我們來說也是一種回歸,回歸記憶和正義的傳統(tǒng),而“浩劫”已經(jīng)把這些傳統(tǒng)從有組織的猶太生活中驅逐出去了。馬哈茂德·達爾維什曾經(jīng)宣稱:“占領者和我自己——我們都遭受著流亡的折磨。他在我之中流亡,我是他流亡的受害者。(He is an exile in me and I am the victim of his exile)” “浩劫”持續(xù)的時間越長,這種猶太人的道德放逐就越深。通過正視它并開始一個修復的過程,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可以以不同的方式開始回家。
作者彼得·貝納特是《猶太潮流》(Jewish Currents)的自由編輯。他也是紐約市立大學紐馬克新聞學院的新聞和政治學教授,同時也是每周通訊《貝納特筆記本》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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